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土豆协议交易TD2410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商品 | 土豆(马铃薯)2410 |
商品代码 | TD2410 |
交易单位 | 1吨/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吨(不含税)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批 |
上市指导价 | 2000元/批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20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50万批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0%) |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5000批,双边1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4年10月 |
收获季 | 2024年当年度国内收获的土豆 |
交易时间 | 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规定交收期截止日 | 2024年10月22日(17:00)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4年10月10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4年10月14日(17:00)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4年10月15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订货量<40万批,履约订金为20%; 40万批≤订货量≤50万批,履约订金为30%; 交易中心有权根据交易风险状况调整最大订货量,详见官网公告;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20%,9月1日起提高至30%,9月16日起提高至50%,10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批; 最大交收量5000批;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
土豆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交收的土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土豆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NY/T 1066-2006 马铃薯等级规格
GB/T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SB/T10158—1993 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土豆:又称马铃薯、洋芋、地蛋、山药蛋。属茄科,多年生草本块茎类蔬菜。呈椭圆形,淀粉含量较多,口感脆质或粉质。
(二)形状:地下块茎椭圆形,扁圆形或长圆形,薯形发育良好,紧密充实,不呈皱缩状态。
(三)机械伤:因机械外力造成的土豆明显损伤,造成伤口处发黑,如刀切伤、碰伤、挤压伤、擦伤等。
(四)发芽:土豆在窖存或库存过程中,出现缩水发芽的现象,单个芽体长出表皮即定义为土豆发芽(地芽不属于发芽)。
(五)青头:土豆在收获或者存储过程中,在阳光下照射引起质变的现象,青头发青的面积超过1平方厘米定义为青头。
(六)冻伤灼伤:土豆受外界气温变化产生的细胞坏死变质现象。
(七)空心:因过度使用膨大剂或个别品种自身原因形成的内部空心的形态。
(八)黑心、花心:土豆块茎内部组织供氧不足导致呼吸窒息或二氧化碳中毒造成的质变现象。
(九) 疮痂病、粉痂病、晚疫病:由多种链霉菌等引发的病害,薯块表面产生褐色斑点,单个斑点直径大于5毫米且数量超过5个或斑点总计面积超过土豆表面积5%均定义为疮痂病、粉痂病、晚疫病。
(十)脱皮:土豆收储过程中出现的表皮脱落现象,脱落处发黑发乌面积超过表皮面积的10%定义为脱皮,脱皮处修复出新皮且无明显颜色变化不定义为脱皮。
(十)气孔粗大:气孔直径大于5毫米的超过5个或气孔总面积超过土豆表面积的10%定义为气孔粗大。
(十一)晒斑:收储过程中阳光过度照射形成的斑纹。
四、质量规定
符合下述质量标准的袋装土豆或箱装土豆均可用于交收。
(一) 用于交收的土豆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类 型 | 黄皮黄心土豆 |
品 种 | 黄皮黄心土豆(v系列、荷兰15系列、沃土、希森和类似品种) |
形 态 | 形态规整呈椭圆形,饱满紧实,成熟完整 |
色 泽 | 颜色鲜黄,薯形好,外观新鲜无脱皮 |
重量要求 | 单薯重量150g(三两)以上的通货,350g(七两)以上超过25%,薯形呈扁圆形或长圆形 |
不完善土豆 | 一类缺陷:空心≤1%; 二类缺陷:脱皮、青头、冻伤灼伤、虫蚀、发芽、畸形、机械伤、疮痂病、粉痂病、晚疫病、腐烂、晒斑、失水皱缩≤7%; 三类缺陷:气孔粗大、小个头(单薯重量小于150g)≤3% |
不允许交收品 | 一、黑心、花心、二氧化碳中毒土豆 二、黑土地种植土豆 |
杂质基准含量 | 杂质基准含量≤4% |
表1
(二)标准品
符合表1规定质量要求的黄皮黄心土豆作为标准品。
(三)替代品规定
1.一类缺陷超过1%不允许交收。
2.二类缺陷超过7%,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的1.5倍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二类缺陷超过10%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三类缺陷超过3%,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替代交收;三类缺陷超过6%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袋装土豆的杂质和包装物超过4%,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杂质和包装物超过7%不允许交收。箱装土豆的杂质重量超过4%不允许交收(纸箱、保鲜膜、网套不属于杂质)。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土豆单个重量在350g以上的比重超过20%(含)且低于25%,交收价贴水8%可进行替代交收;单个重量350g以上的比重低于20%不允许交收。
五 、包装与标识要求
(一)编织袋:50斤~80斤装重的标准编织袋为包装要求,包装袋无破损,无其它农产品标识。
(二)纸箱:45斤~55斤装重的标准纸箱为包装要求,箱体重量要求在2.8斤~3.2斤之间,纸箱崭新无破损,内有塑料保鲜薄膜,无其它农产品标识(注:箱装土豆重量统计包含箱体重量)。
六、附加说明
本上市合同按照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